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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大愛電視台VS姊的魔法廚房劇組

作者sodabubble ()
看板TaiwanDrama
標題[轉錄] 大愛電視台《姊的魔法廚房》簽本票不復拍
時間Thu Jan  2 14:40:24 2025

原文作者:導演陳保中 Johnson Chen
發表時間:2025/01/01(三)14:35
原文網址:https://reurl.cc/G5Nnzy


2024來到了最後一天,開完會回到家,特別讓自己睡了沉沉的一覺,我想用最平靜的
身心狀態,面對過去這一年,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然後用全新的自己,好好迎接
2025年。

(以下文真的很長很長,請斟酌服用)
(這篇不是要傳達負面情緒,願所有的負面、沉重,都隨新年而遠去)

我想圈內朋友多少都有耳聞了。但事發至今,我是沉寂的,因為我想好好看仔細,
對方的下限到底在哪裡。對,我說的正是大愛電視台。

事情得從2023年底開始說起,當時我們接到大愛電視台邀約,
拍攝《新大愛劇場:姊的魔法廚房》一劇,其實剛開始有許多擔憂,
大愛劇過去也曾經接觸過我們,但鑒於以往大愛劇預算經常偏向拮据,
會嚴重壓縮到拍攝品質,時常間接造成拍攝時長過長,擠壓工作人員勞動權益
等等的因素,我們不敢輕易接拍大愛劇場的作品。

但這次來邀約的大愛劇有些不同,電視台推出新系列《新大愛劇場》,
從拍攝預算、到題材規格、演員卡司,都有全新的願景,有別於以往。
台內表示,希望找新的團隊,導演,讓新大愛劇場更貼近一般觀眾。

當時我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尤其在這兩年影視寒冬的產業狀態下,
還有電視台願意加大力度投資開戲,對從業人員來說是雪中送炭的溫暖,於是
便欣然接受了邀約,整個提案其實相當順利,很快地我們便拿到了本劇的承製合約。

然而,簽約當天一個小插曲,讓我產生些微不安。
大愛台表示,我方(製作公司、導演這邊)必須簽押兩張本票給大愛台,
才能完成這個合約。

也許以往我比較沒有自己參與簽約的過程,這個要求對我來說有些詭異,
明明是對方邀約我們承製這個項目,我們居然得押兩張高金額本票?

台裡表示這僅是一個形式,是對電視台內的一種保護機制,一直以來都是如此,
請我們不用擔心。基於互信的善意,我們終究還是押了本票,完成了簽約,
(這事情後來成為我們的噩夢,當然是後話)。

前製作業從(2024年)一月便如火如荼展開,我想我可以很問心無愧地說,
為了本劇,我拿出一百二十萬分的誠意,希望在各方面,都能讓新大愛劇場
有各種突破與嘗試。有鑑於慈濟基金會「真善美」的精神基礎上,我們試圖打造
類似日本晨間劇的新感覺,不管在卡司、拍攝規格、拍攝規劃管理上都是如此。


本劇於(2024年)二月底開拍,在全體工作夥伴以及優秀的演員群的支持下,
拍攝一路順利,幾乎天天都提早收工,並且拍攝量還超前。

當然拍攝過程,跟台內,自然會有意見上的交換往來,
這部分在我們決定接拍《新大愛劇場:姊的魔法廚房》時,就有某種程度上的覺悟。


大愛台的影片審核,有自己一套很奇特的文化,每週的拍攝完成粗剪後,
都會交給台內進行初步審核。除了監製團隊審核以外,台內還有各式各樣的
組織與人員都會參與、審核、給予意見。關於這點,我們過往便有耳聞。

於是,我們開拍前,便在組內設計了一套拍攝回報機制,
現場的所有決定與不大肯定的問題,都會及時跟電視台監製回報與確認,
為的就是讓雙方都能在同樣的認知基礎上進行本劇拍攝。

第一期拍攝檔順利地交付,其中當然不乏電視台對拍攝內容的意見回饋,
我方也都秉持誠意,仔細說明修改及調整措施,
大愛台也如期將第一期款項支付劇組。

我一直都不是那種只顧堅持自己創作的導演,我深深地相信拍影集的核心,
是與觀眾溝通,理解觀眾與社會乃至於甲方的期待。
對於各種意見,我通常抱著開放的心態面對。
就這樣我們順利完成兩期的拍攝交付,拍攝來到(2024年)三月底,第35天左右,
拍攝進度已接近全劇一半。


然而,就在當天晚上,我們無預警接到監製的簡訊:『通知本劇停拍』。一陣錯愕之餘,
我們再三跟監製確認「是暫時停拍?抑或是永久停拍?停拍的原因為何?」

對方僅表示『經同心圓辦公室指示,本劇停拍且不復拍』。
雖然大家都不明白究竟是為何事,然後這個同心圓辦公室又是誰?誰做了這個決定?
但有鑑於出班一天,就會燒上幾十近百萬,為了止損,我們立刻聯繫各單位停止出班。
接下來幾天,我們反覆希望跟電視台溝通,究竟為何要停拍?
對方給出模糊的理由是,各種人物與場次的各種問題,讓長官無法接受。
但這些問題,早在交付一二期粗剪的時候,有被提出過,
而我方也都及時回饋了改善措施與說明,而且在當時「台裡皆表示接受」,
否則一二期款項又怎會如期交付給我方?

因此這個理由讓我更加困惑,所以交付當時的認同都不算數嗎?
但總之,接下來監製方不再與我們溝通,取而代之是大愛台法務的律師函。

接下來的數個月裡,我簡單描述,就是大愛台沒有要讓本劇復拍的打算,
也不打算支付我方已經為了拍攝而先行支付的製作費用。

這邊我想說明一下,一般實務上來說,中小型影視製作公司承接電視台的戲劇項目,
常遇到類似的金流問題。電視台這樣較大型的單位,付款機制,通常因為跑流程的關
係,會分為多期交付。但實務上,劇組的拍攝速度,肯定比付款期程快上許多。時常
耳聞許多工作人員殺青很久才拿到工資,也發生過拿不到工資的情況。這便是因為審
核撥款跟不上拍攝進度,製作公司又沒能先行墊付造成。

我的伙伴都在業界多年,這種事情當然是各種切身之痛,所以,我們公司一向在這方面,
秉持絕不拖工作人員款項的心態在做戲。於是,我們想辦法在開拍前就籌措足夠所謂的
週轉金。這個週轉金必定可以準時支付工作人員及拍攝的各種款項,直至殺青。
為什麼願意這麼做,除了這是製作公司本應承擔的責任以外,
另一方面是對電視台抱持著善良互信的態度。
所以,停拍,而且沒有正當理由的停拍,對我們是最沉痛的打擊。

截至第35天拍攝當天,我們已經預先支出的費用,是大愛台交付我們兩期款的三倍左右。
可以這樣想吧,我跟公司夥伴們,瞬間,每人各背了一間房子的頭期款。
事發的前幾個月,我們想方設法地希望跟大愛電視台面談、協商,
想搞清楚究竟為何做出這種決定,而且沒有讓我們有解釋跟協調的機制,
對方只是一次次用律師函回應。

無奈之下,我們只能求助律師,與大愛台進行了唯一一次協商,
對方是本劇的監製與兩位從未見過的長官,整場協調會,
我反覆問監製:「為何當初溝通過,並且獲得認同的拍攝意見,
現在又被推翻?」監製只是一再否認那些他曾經清楚講過的話,
兩位長官也僅只是板著一張臉,什麼也沒告訴我們。
就連我問對方「究竟是哪位長官決定停拍?」對方仍然沒有給我答案,
我想協商破裂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對我來說,可能前半輩子過的算是相當幸運,我從未想像,自己安安份份的拍戲,
竟然會遇到這種事情。我很天真以為,當你拿出誠懇的真心對待別人,別人也會
用誠懇誠實的真心對你。

大愛台後續的律師函,敲碎我這個幻想,他們不僅沒有要支付我方已經墊付的拍攝款,
甚至表明連已經支付給我方的兩期款項都要追回!(那兩張本票此時便發揮了作用)
理由是他們受到了損害。

我就想問,拍攝的費用都是我們去借來墊付的。貴台究竟被損害了什麼?
在那之前,我都不想提,我們身為導演,製作單位的名譽,演職員們付出的努力,
被這樣片面的停拍,給糟蹋得一塌糊塗,這才叫做損害。
本來我們相信,《新大愛劇場》的願景,是台灣影視圈的一種新活力,
現在這麼發展,它其實是要來傷害從業人員的嗎?

無助感在(2024年)五月左右達到頂峰,我們求助過各種單位,從民意代表,
甚至文化部長,到與慈濟基金會友好的相關人士,基本上都石沉大海。
我想這可能是我人生第一次,感受到什麼叫社會現實。

我記得在某一次求助被拒的當下,正好是浴佛節,電視上轉播著「慈濟基金會」
在自由廣場舉辦大型浴佛活動,各種國家政要都出席了活動,場面看起來溫馨異常,
法象莊嚴,但那個當下我只意識到絕望,也覺得真是很可怕,
心想著……他們是可以打著慈愛的名號,做這種侵害產業的事情嗎?
我心裡充滿著這種想法,但我知道我並不能代表產業,我只能是我自己。

事發至今,我無數次進行自我檢視
是不是有哪個環節,我做了錯誤的決定,導致事情變成這樣呢?
有沒有哪場戲,哪個鏡頭,我一不小心被創作慾給蒙蔽了?
有沒有哪場戲,哪個表演,我一不小心玩過頭沒幫甲方著想了?
有沒有哪場戲,哪個意見回饋,我一不小心沒有認真看待跟回覆了?
說真的我沒想出來,我也問了劇組及公司的夥伴,他們也沒想出來。
這件事情在業界傳開,我們接到許多朋友關心的電話,
有人介紹律師,有人介紹有力人士,我們衷心感激。

這期間很多前輩告訴我們,不能姑息這件事情。
大愛電視台過往就以無理無盡的修改重拍聞名,
而且製作合約還是萬年一份的霸王合約,內容滿是對甲方的保障與對乙方的強暴,
更不用說在我們的例子裡,即便沒有違反合約,對方也是一樣強暴你,
一條簡訊就無視合約精神的叫你停拍了,連個合理的解釋都懶得給。

(2024年)七月以後,我重新整理了下心情,積極地跟團隊整理證據,
找了律師,準備步入司法程序。我自問我與公司,不論是在業界,抑或是文化部,
都應該可算是還不錯的績優單位。我們沒有超大型的偉大作品,
但一路走來是勤勤懇懇的堅持創作,也有一些可圈可點的成績。

我們堅持劇組勞動權益,希望拍戲可以是件快樂又正常的工作,
所以這樣的事情,這樣的情節,我們斷然無法接受。
過去的三年,經歷疫情,影視寒冬,我們從未放棄過持續的創作與拍攝,
手邊的幾個項目好不容易眼看都在明(2025)年將要一一成行,
這個債務不會打倒我們,只是可能讓我們過去三年的努力,全部化為烏有。
這個債,我們不會背,不是背不起,而是無論如何不能夠甘願,
尤其不甘願被大愛電視台這種單位給欺負。

對於慈濟基金會的理念,我相當尊重,他們在方方面面都對台灣社會起到正向的作用。
我們製片的母親,是一名虔誠的慈濟人,幾十年來辛苦做回收奉獻給慈濟,這份辛苦與
愛心,也是促成大愛電視台的一顆螺絲釘。但她一定沒有想過,大愛台收受著這些愛心,
做著殘害產業的事實。


影視圈經常性的有一種氛圍,遇到事情不要聲張,盡量私下解決,不要涉入,
不要出頭,審時度勢,該認栽的時候就該認栽。
我不知道這種氛圍從何而來,也許是工作機會得來不易,產業結構充滿了不能說的秘密。
總之,過去幾年我也隨波逐流成為了這樣的人,面對許許多多不合理且粗暴的事實,
我都沉默了。但這一次我沒法繼續忍氣吞聲,因為事發至今,我聽到太多。

電視台的人四處在業界放消息,說停,會是因為我們公司拍攝不周,狀況百出,
還無法溝通。

我不想幼稚的隨著他們起舞。我這人拍戲有沒有品質,我們這個單位好不好溝通,
我想業界應當自有判斷。但被造謠『我們拍攝不力,溝通困難』這已經踩到我們的底線,
而且罔顧事實,嚴重汙衊了我的拍攝夥伴與參與的優秀演員。
之所以要出來發這篇文,主要的目的便是在此。


這個案子我方已經正式對大愛電視台提告,法院裁判講究的是證據,
事實的判定我們交給律師及司法,但對於這種人格及名譽的汙衊,
我無法容忍,必須出聲捍衛。

我知道此時此刻,還有很多業界的夥伴、朋友,正在所謂的《新大愛劇場》裡面,
拍攝、殺青、等播出、等下一次拍攝,我跟我公司無意抹煞這些努力與喜悅,
但我們和那些曾經與我們一同為本劇付出的夥伴,他們的心情與名譽,亦必須被捍衛,
我深信惡質的事實應該被揭露,也深信公道會被伸張,
選擇在2024年的最後一晚寫下這篇文,發出去以後,
期望2024年以及大愛台帶來的沉重痛苦的一切都會過去,不再回頭,
No man is an island
導演陳保中,寫於2024.12.31 清晨五點
#原來2024年最可怕的不是都市懼集
#如果你願意請幫我們轉發


(原文完畢)




我(sodabubble)稍微調整排版、增修標點符號。如有造成困擾或須增修之處,
再請導演陳保中先生,稍微找一下大約2025/01/02(四)02:13的臉書陌生私訊,謝謝。



網路查詢結果之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北院縉非簡113年度司票字第31584號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9-1227282-e3963-1.html



原文作者:大愛電視 DaAi TV
發表時間:2025/01/02(四)下午12:14
原文網址:https://reurl.cc/NbxNGx

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大愛劇場》聲明

慈濟人文志業製作「大愛劇」,始終秉持「專業」與「誠信」原則,依據「真實故事」,
致力於製作內容優質的戲劇作品。

針對導演陳保中先生,於2025/01/01(三)臉書貼文中,涉及的《大愛劇場:姊的魔法廚房
》相關不實內容,為尊重事實與避免誤導公眾,謹以簡明方式回應,並誠摯呼籲,讓真相
回歸。


一、合約清晰,責任分明
本劇於2023/11/22(三),與「酷斯本影視製作有限公司」簽署製作契約,簽約主體為酷斯
本公司,陳保中先生並非本合約的簽定方,也非其負責人及連帶保證人。所有合約責任及
履行,均應由酷斯本公司及其連帶保證人,對本會負責。


二、付款即時,誠意支持
本劇已依合約規定,於「簽約後」與「定景定妝後」,分別於開拍前兩次支付,
合計20%預付款新台幣7,918,000元,充分展現對合作夥伴的支持與合作誠意。

三、多次溝通,未見改善
自2024年三月起,酷斯本公司提交的拍攝內容多處未符合約要求,除未能呈現「角色史實
」,並違反「不置入商品」原則。本劇多次透過書面與現場溝通,並派員協助,但違約情
形未獲改善,且進度嚴重延誤,包括提交的影片初剪檔數量未達合約要求。


四、誤導真相,無理索賠
本劇於2024年四月正式函請酷斯本改善,並給予合理期限。但酷斯本未能提出有效方案,
且以團隊已解散為由,拒絕履行合約責任。

本會本於誠意,於2024/05/07,與酷斯本協商,酷斯本非但不願提改善方案,反提出完全
不合情理的條件,顯無誠意解決問題。本劇依合約規定,無奈於五月正式通知酷斯本公司
終止契約,並追償違約金及相關損失。

五、據實依約,理性共勉
慈濟人文志業自一九九八年起,為啟發善念、引導善行,投入資源,以真實故事,製作戲
劇。我們深知,投入戲劇工作者,工作艱辛,好作品創作過程,鉅細靡遺。我們對此次合
作未能圓滿完成,深感遺憾。

然而,為維護「大愛劇」之「戲劇品質」公信力,我們雖感無奈,唯有據實依約處理,呼
籲各界理性看待,避免以訛傳訛。

感恩每一位支持大愛劇的朋友,我們將持續努力,為觀眾呈現更優質的作品。


二○二五年一月二日

(原文完畢)



《新大愛劇場:姊的魔法廚房》
故事概要:講述北投三位師姐,想走出家庭、尋找自我價值,因緣際會,
在關渡的大寮相遇,歷經地震、風災,用香積飯菜,溫暖災民的身心,
傳遞美善,療癒了大眾、也療癒自己,進而得到體悟與成長,找到了自我
的肯定,也找到幸福的滋味。

 角色:演員
邵惠美:安心亞
楊英美:張鳳書
林里美:百白白靜宜
   :梁正群
   :那維勳
   :施名帥
   :石知田

20250101

KKC評柯弊案

這東西竟然還要人家反覆發上來,支持者怎麼好意思

繼續閱讀是2024/09的版本 


作者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柯文哲會後悔得罪民進黨嗎
時間Thu Dec 26 13:49:47 2024

※ 引述《Wardyal (超級喜歡黃前久美子)》之銘言:
: 我算小綠吧
: 摸著良心 要不是柯文哲在總統大選得罪了民進黨
: 說真的 還不一定會被抓出來批鬥
: 自己貪汙的事件也不一定會被這樣抓出來調查
: 想了一下 柯文哲在總統大選上也只拿到了假老二的名字
: 他現在會後悔參選總統 得罪民進黨嗎

如果你不是特別來帶風向的

那可能腦袋遭遇到一定程度困難

才會不知道 早在今年9月6日 國民黨的李明賢被問到柯文哲是得罪了誰

就很老實地講柯文哲得罪了方丈

被問到方丈是誰

李明賢又很老實地說了大實話:郝龍斌



我比較好奇的是竟然現在還有人不知道京華城案是郝龍斌在鬥柯文哲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 結果9月到現在又過了三個多月

阿北屁眼都被掰十幾次 比與沈慶京密會的次數都還要多了

竟然還有人不知道京華城案是郝龍斌在鬥柯文哲



小草這是逼得李明賢話說得這麼明白 才看得懂這齣是在幹什麼嗎??

是忘記了 還是害怕想起來??

沒關係 我幫你想起來



這整件事情經緯超級簡單的:

首先是國民黨的市議員陳重文今年三月因為貪污罪被搜索這件事情

涉及的是台智光弊案



然後大奶珍等民眾黨市議員就質問章萬安市府 其實就是想把圖利罪安給章萬安

搞到章萬安出來反擊 說台智光的不平等條約根本都是柯市府時期簽的

要圖利也是你柯文哲圖利關我屁事



拉不下臉的柯文哲就做了他最擅長的動作: 問A答B

把責任推給前任的郝市府 說都是郝市府引狼入室 我沒有圖利我沒有不平等

都是郝市府搞我



結果搞到才去北極看極光 剛回國的郝龍斌氣得要死 還發了專訪澄清+打臉柯文哲

老實說這個台智光弊案還真的不關郝龍斌的事

郝市府跟台智光簽的母約是非專屬線路

到了柯市府時代 竟然跟台智光簽了專屬線路的子約 讓台智光可以拿翹

甚至到了可以威脅/勒索警察局長 說你們監視器沒畫面大家再看看



但是柯文哲就是這麼有臉 就是這麼下幹 不平等條約自己簽的 還能賴前任

阿北有廉恥心 阿北可愛



所以郝龍斌就把手上的京華城案放出來交給子弟兵的游淑惠打

同選區跟應曉薇有老鼠冤跟提名衝突的鍾小平也跟著打



其實這個案子所有台北市議會的議員 無論藍綠

都知道是弊案 最低限度也是圖利 所以才有苗博雅三年前神預言質詢那段

那時候大家都知道有問題 苗博雅當然也知道



但是卷宗跟證據都在章萬安市府手上 章不放行你也查不下去

還記得章萬安的都發局還說沒問題 適法性OK 程序性OK 對價性OK 什麼都OK 嗎??

那個時候他就是在扣大 把這個把柄扣在手上 眼巴巴看你柯文哲裝B

(結果國蔥把這段當成新的浮木
 他大概是嫌2772在裡面待得太舒服 想要2772多待久一點)



也是這個時候藍營開始猛打柯文哲的弊案

什麼京華城 魚果市場 台智光 士北科 南港BOT 一個一個出來

能對柯市府時代弊案知道這麼深的 當然依舊是掌握市議會的藍營+掌握市政府的藍營

我說明白一點: 章萬安跟李四川

難道你以為民進黨的市議員可以政治追殺前市長嗎??



小草腦袋還好嗎?

蠢成這樣是要學別人談什麼政治??



這就是柯文哲說的"我也是今年三四月看了新聞才知道840%"的那個今年三四月

其實這個時候柯文哲就知道自己不妙了

那時候他人根本不在台北 為了搞麥寮補選 天天跑麥寮 還去long stay

說白了就是躲到雲林 躲台北這些煩心事 躲台北的記者

躲國民黨的"政治追殺"(帶引號的)



國民黨老實講 手上握有柯文哲的把柄可多了

不然怎麼藍白合有人會簽了六點協議像是刀架脖子上??



最後柯文哲反口了 藍白合破滅了 藍營依舊扣大

是柯白目去咬郝龍斌 搞到郝龍斌受不了才把跟他有私怨的威京集團的弊案

(雙子星案結的怨)拿出來鬥柯



我教小草一個小撇步

你想知道誰害你們阿北 就看那把刀 是拿在誰的手上 那個人就是兇手

誰按鈴申告的??

誰主導北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的??誰是召集人??

誰提供市府公文卷宗簽名印章給大家配合調查的??



刀紮在誰手上 誰就是兇手 就是這麼簡單

這麼簡單的事情你們都看不懂 我都不知道是阿北智帳還是小草智帳了



最後補個小八卦

京華城調查小組由三黨議員聯合組成

白黨的那個市議員 那個小組成員 根本就不是來查弊案的

所以你就知道他是來幹嘛的了



這個人是黃珊珊子弟兵 最鐵的那種

是小時候媽媽親手把他的手牽在姍姍阿姨的手上 要阿姨好好提拔扶持底迪的那種子弟兵

你說他在裡面是幹嘛的??

懂得都懂



上面這段話 我三個月前就說過了

如今 看看誰戴智慧眼鏡進北檢 看 像不像廖北鴨??

像不像洩密仔??



還在那邊新黨國體制咧 還在那邊綠共追殺咧

還在那邊綠營亡我之心不死咧

所以我說這局如果小草連誰在害你們家阿北都看不明白

那你們的政治智慧等於沒有智慧

我奉勸你們也別關注政治了 還是多跑幾單比較實在

















反正你們跑單的錢還不是斗內給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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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0.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5192190.A.2C2.html


20231112

《聖大解脫經》陀羅尼

 爾時。師子吼菩薩即於佛前而說咒曰:

南無佛陀。南無達摩。南無僧伽。阿亶地陀羅尼。多陀呵。阿伽闍尼。婆毘。薩婆達摩尼婆毘。伊舍摩陀毘婆舍那。毘摩羅修缽離達摩。尼佉那。婆。樓尼叉。夜多摩隸。遮隸。睺樓睺樓。師鞞帝。曼哆羅曼哆羅。沙訶。

( namo buddha ya , namo dharma ya , namo sanggha ya. a dan tidha ra ni , tadyatha , a ka sha ni , ba bi ni , sarva dharma ni va ni, i sha ma da pi pa sha na , vimalasuparri dharma , ni kha na , va ra , ru ni ca, ya tamale , cale , huru huru , shivite , mantra mantra mantrah , svaha . )

一讀百遍。右遶七匝。如是七日。一日三時。於其七日。勿念餘經。存心方廣。更莫異境。

 

出處 https://clearsky354015.pixnet.net/blog/post/333948468

20221122

「敬愛的舒維席格部長」:一封德國前娼妓的公開信

分類: 基進女性之聲 於 11 七月, 2015

“Dear Madame Minister”: A German ex-prostitute’s open letter

原文/Huschke Mau 翻譯/依凡斯

敬愛的部長舒維席格 (Schwesig)女士,

我今天寫信給你,是因為我看出剛公佈的賣淫法修正提案很明顯的具有妓院和皮條倡議人士的痕跡。這就是為什麼我想請你務必去正視紅燈區的現實,而不是去傾聽那些不斷重覆自主、快樂的妓女的人所編造的童話。

我是從待過十年的賣淫制度離開的,因此很清楚自己在表達什麼。我進入賣淫制度的原因很多:我來自一個困苦家庭,在那裡因為施加於母親及我身上的暴力而受到沉重的、性方面的創傷,這已對我有所影響,當時很普遍的關於快樂妓女的童話亦然。同時,經濟上的需要以及缺乏在社會及心理方面的援助也是原因之一。

沒錯,如果你想這麼説,我是「自願」進入的。我是經常被認為是「自願從娼者」的其中一員。但舒維席格女士,當一個人在童年時遭到虐待身受創傷,進而做了這個決定時,這是「自願」嗎?對我而言,賣淫是向上一層的辦法,出於我已了解到,因為我是個非常無助、沒有權利又遭到性虐待的女孩,因此我可以馬上藉著它賺到錢,並且至少讓自己活下來。

如果你認為我是個悲慘的個案,我必須反駁你。在這十年裡面,我遇過許多娼妓,而她們之中沒有一個不是曾在童年遭受虐待、暴打,或是在成年之後被強暴的。我曾在許多娼妓身上看過心理的強迫症,不斷(在賣淫中)重覆著創傷,以及被暴力摧毀的自尊。我甚至不想在這裡談到環境中的暴力,以及嫖客的暴力,他們對我們的所做所為,你甚至不會想在夢中見到。

舒維席格女士,那些是賣淫制度環境的現實,還僅僅止於「自願」的娼妓。是的,她們也身受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解離、藥物與酒精成癮,因為她們無法承受。我實在不願談論有90%的德國妓女都不是來自國內的事實。你的想像力將足以想像他們的生活景況。

我在去年十一月寫了一封公開信,因為我再也無法忍受擁護賣淫制度的倡議者散播彷彿有自由、自主的妓女的童話故事。我曾將該信連結予你,以防你會想讀一讀對於娼妓自身來說,情況究竟是怎麼樣。為何你鮮少聽到那些聲音呢?首先,因為倡議擁護賣淫制度的陣營威脅我們 (自從那封信之後,我收到許多非常下流的電子郵件,內容充滿敵視和威脅),其次,因為我們這些倖存者過於創傷而難以發聲。

甚至沒有在賣身的女人也受到賣淫制度的影響,因為嫖客就是她們的男人,他們將自己在妓院學到的-也就是,輕視女人、購買她們、折磨他們-帶回家,在臥室對待他們的女人。舒維席格女士,社會被摧殘了。這是一個無限迴圈:當賣淫制度合法化,需求便隨之增加,因為男人了解購買女人的身體、侵犯界限、濫用權力是可以的。供給大增也意味著更多的強迫賣淫。這又增加了社會對賣淫的認可,接著又是需求的增加,然後循環下去。

有90%的德國男人已光顧過妓院,每三個當中就有一個定期嫖妓。舒維席格女士,你知道他們腦中在想什麼嗎?我知道,因為我就是在妓院挨過來的。一個今天和你友善地握手的男人,明天就在買春行為中對一個妓女的臉上吐口水,興奮於她必須吞下精液而發生的窒息,並學會享受女人的痛苦。你想生活在這樣的社會嗎?這不能成為你的視野!

只要男人可以購買女人並虐待她們,就永遠不會有一個性平等的社會。同時,也沒有「乾淨的」賣淫制度!

這就是為什麼我強烈要求你不要只聽那些贊成賣淫者的話,湊巧他們大部份都被妓院老闆所引導。如果你再進一步走入僵局,你會身陷人口販子以及有組織的犯罪之中。也聽聽創傷治療師和倖存的女人。賣淫制度的倡議者不會為我們這些娼妓和前娼妓說話!它的成員甚至連100人都不到,他們不代表我們-在德國的30萬名賣性者,卻恐嚇我們並反對我們的利益!

我們不想從事這種工作。我們不需要合法化!我們不需要任何聲稱我們不想註冊、強制使用保險套等等的人!沒錯,我們確實想要這些東西!我們還恨不得不必再從事這種工作。並且虐待我們的男人應該受到懲罰。我們需要替代方案,而不是更加糾纏於賣淫制度具破壞性且不人道的權力!

親愛的舒維席格女士,我離開賣淫並不是很久以前的事:三年而已。我第一次賣身是在18歲。你知道我在被毆打、強暴、反覆創傷、輕視、非人化以及身心俱病的賣淫生活的十年當中,最需要的是什麼嗎?幫助,和一個不會期望我去「消遙過著賣身的日子」,甚至享受被虐待的敏感的社會。

我沒聽說有任何一個娼妓是心甘情願的。我不認識任何一個沒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前娼妓。所有我認識的女人都被賣淫制度所毀壞。

請禁止這種不人道、有損尊嚴的賣淫制度。如果這對你來說是不可能的,那麼請盡你所能地控制它。非常感謝你閱讀我的信。

墨 (Huschke Mau)。

20220606

多納篷車隊事件

一般稱為Donner's Party,也是近代有名的食人事件。

時間在美國加州戰爭時期發生的。

啊,美國的土地是從費城開始,分別往南往西開拓的喔。用了很多奇怪的方法,從13州變成50州這樣,加州戰爭就是其中一環,其他也差不多,唯一比較和平的方式大概是跟加拿大切對半這樣,次之就是法國覺得美洲一點都不賺,加上國內比較忙所以逐步售出北美的所有權給其他國家這樣。

因此在東邊最早獨立的州已經逐漸人滿為患,沒有足夠的土地建立自己的農場,加上往西往南擴張,缺少新的殖民主,就開始宣傳所謂的美國夢,或者天命論,這裡比較偏當時的思想史請自行調查,結論就是:一、加州戰爭會贏,贏了之後有很多無主土地可以開墾;二、美國天命論,鼓勵人民往西開發。這兩條背景導致大量篷車隊往西開進。鐵路之類的,當然是更後面一點的事情,因為是新開發的領土,需要確保補給站、水源地跟沒有原住民妨礙等要點,才能開始投資開發跨陸地型的大型交通運輸計畫。

統稱多納篷車隊,當然是因為主導者是多納一家,其實還有另一個主要家庭,不過有其他理由需要後述,以這兩個家庭加上其他外國零星移民,組成了一支篷車隊,準備參加加州戰爭,或者說在戰後去分一杯羹。

遺憾的是,一般的篷車隊組成的內容多半是:人、行李、裝人跟行李的車,以及大量的牲畜;最後的牲畜除了拉車的份之外,也包含了移動的財產;總的來說,想像成臨時的遊牧民族吧。所以在橫越北美之旅中,會建議三月到四月左右出發,這樣在旅途中,除了路上冰霜溶化可以旅行,也可以讓這些動物有水草可以飲食,旅人能夠在最安全的條件下度過這趟危險的旅途。

多納篷車隊相較其他車隊,卻,「太晚」出發了。大約到了五月才開始移動,在中途就會遇到秋天,水草都會乾涸枯萎。

而且他們在著急之下,採用了所謂的Hasting's Shortcut,這是一個冒險家所提倡的捷徑,宣稱比起原本的西進路線,會更快抵達最後一個關卡愛華達山脈。然而這條路並沒有其他篷車隊走過,而且會經過沙漠,導致飲食更早耗盡。

飲食加速耗竭時,除了牲口會大量死亡,成員不只容易生病衰弱,也容易引起紛爭。

所以在旅途重新接回原本的西進路線補給站時,多納篷車隊已經損耗了比想像中要多的飲水糧食,包括了原本就非常緊繃的行程表和人力。這個時候大約已經過了五個月或更多,他們面前有兩個選擇:一是加速後面行程穿越愛華達山脈,二是留在這個殖民者補給站過冬。

比起留在山脈這邊繼續損耗所剩不多的家畜,多納篷車隊決定硬是穿越愛華達山脈,期望可以在下雪前抵達山脈另一邊的第一個補給站,並在這裡雇傭了兩名印地安人作為嚮導。

在這段旅程中,第二個家族與多納家族起紛爭,家族族長失手殺死多納家長工,經過表決,決定驅逐族長一人,其他家族成員可以繼續和多納家一起旅行。這個人帶著一名自願隨行的僕人,騎馬離開了,他的一個女兒偷偷塞給他來福與飲食,希望提高他安全度過山脈的機率。

因為只有兩人,旅行速度比較快,兩人很快就穿越山脈,來到第一個補給站等待其他家人的到來。所以這兩人的事情可以先放著不提。

剩下的篷車隊,依然來不及越過山脈,在兩座湖附近被風雪卡住,使用先前移民打造的小屋住了下來,或是風雪變嚴重之前,打造新的小屋準備在這裡度過冬天。

嗯,剛好根據氣象紀錄,當年的積雪非常高。以事後的資料照來看,雪深可以將近二到三人那麼高。非常遺憾地,原本已經缺少糧食,現在的情況變得名副其實雪上加霜。

在中途,也有人認為必須做些什麼,所以約有十幾人和兩名印地安嚮導離開,試圖穿越山脈,到加州那邊去求救。

這一個小隊雖然想辦法製作了可以行走的雪鞋,不過虛弱加上一開始就沒有準備過冬,又是純步行前進,效率低下不說,就、真的打算吃掉嚮導了。

畢竟是清教徒的國家,所以有人事先私下警告,讓這兩名嚮導自行脫逃。不過嚮導本身也很虛弱,所以在幾日後還是雙方遇到,就被、那個了。

後來這支隊伍在人數越來越少的情況下,勉強撐過了冬天,遇到了愛華達山上的部落,想辦法乞食,有一部分的人活了下來,並繼續往殖民者聚落前進。嗯,這部分的人差不多就是這樣,嘛,好像也不只吃了印地安人而已。

當然留在湖邊的人就更慘了。根據其中一名隊員所寫的日記,多納家住在兩座湖的最北邊,另一家族和零星成員住在南邊的湖畔,稍微有點距離。在天氣比較好的時候,住在不同屋子之間的人會想辦法互相聯絡,確認彼此的情況,最多的大概就是分享哪些東西可以煮來吃之類的……非常曖昧地提及可能有吃人行為。這當然不是能直接說出口的事情,在日記上也寫不出來嘛。

然後隔年,加州戰爭剛結束的年份,所以物資跟人力都很吃緊。先抵達的兩人組因為非常非常非常擔心,除了在自己過冬的補給站之外,也到處求援,希望有人可以去搜救可能困在山裡的篷車隊一行人。

終於他們成功組成一支先遣隊,先行搜索篷車隊可能的位置,大約在隔年的二月左右,終於找到了這群受困的人們,只是狀況比他們想像的還悽慘,大概也是位置比想像得還要深入山裡,先遣隊光是找到這裡就已經很勉強了,所以留下了多餘的食物,帶著有力氣的人先行下山。

後來派出了不只三次的隊伍,才順利把整個篷車隊還活著的人帶到加州去。在下山的路上就有人衰弱而死;也發生必須忍痛選擇先帶下山的人,但是有搜救隊員於心不忍,決定靠自己的力量多帶一批人,變成第二支下山的小隊;還有下次上山時,就發現不只是自然減少,還又有人吃人了,等事。

最後統計結果,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人順利存活,其中婦孺大於男性,推測這是因為每日所需養分不同,導致可以撐下去的程度不同的關係。至於到底有多少人實際食人,又有誰被吃掉,確切數字不明,除了有一個小家庭堅持自己沒有以外,其他人對此諱莫如深,唯一有確實物證(發現他住的房子廚房裡有人骨)人證的食人者已經精神失常。

因此這起事件被視為人性的極端、美國史/開拓史的黑暗面、連續不幸的產物,那兩座湖因此改名,並建立雕像紀念,在篷車隊起點也有金屬紀念牌以供憑弔。目前愛華達山脈已經不像當時那麼難以通行,打算不靠鐵路之類在冬天通過的難度也變低了,不過這個事件還是作為沉重的歷史事件紀錄下來了。

這些是靠著英文wiki整理出來的梗概,剩下更細節的部份就,哪天又對這類事件感興趣的時候,會重啟調查、吧。

至於會不會繼續寫成這種筆記就看心情囉!

20220504

島倉事件

島倉事件wiki

初步的資料可以先讀甲賀三郎的支倉事件了解梗概,不過我個人覺得以歐美的犯罪紀實小說來比較,這本比較偏向警察側,而且毫不掩飾自己的主觀意向,定位大概是當年的壹週刊吧。
因為甲賀三郎據說是在報紙上連載後集結成冊的,出書版也沒有把那些故弄玄虛的文字刪除掉,讀起來讓我感覺很彆扭,不知道到底要用什麼文體來閱讀。
因為這類犯罪紀實一是作者把自己跟蹤報導的文字整理成冊,二是四處蒐集並整理出完整的時間軸,二者都會附上出處。可是支倉事件並沒有這麼做,註明的是犯罪小說,所以正大光明把很多不知道是想像還是來源有據的內容寫在裡面,而且刪節了很多人事時地物。
因為這樣,就不多說這本小說了,以原本事件島倉事件為出發點來整理事件細節。

以下是wiki時間軸:

大正5-1916年,一間聖經出版社發現自己的新書被盜走,並公然擺在書店裡銷售,故報警處理。警察根據調查,決定請與該出版社有來往的傳教士島倉儀平氏去喝茶,結果島倉藉口去二樓從窗戶逃走,過了一個月才正式逮捕。在逮捕偵訊過程中,發現這個人本來就有四項前科,後來受洗,經過美國人引線認識聖經出版社。

在這之後,他家一再火災→領保險金→搬家→火災的LOOP,疑似用這種方式賺錢。

他有娶妻,與之同住,並另外聘請一位女中(傭人),可是他對其實施強制性行為,當時檢查後發現該少女得了性病,與其親屬斡旋後100日圓和解,過後少女本人忽然消失無蹤。

調查的警員在調查島倉身邊的人時,意外發現曾經發現無名屍被拋棄在古井裡,吊起時屍體已經腐爛,只能判斷是位時髦的女性,因為無人認領便埋在公墓裡。
對照少女消失的時間,很有可能是島倉殺死他之後棄屍井裡,所以警察組織挖墳行動,把化為白骨的女屍帶了出來。這個少女的父親與叔叔都有異常發達的犬齒,說話時很顯眼,警察詳細調查了無名屍身上的線索,發現還有一部份的衣服碎塊,而且頭骨上的犬齒相當顯眼,便認為這是少女的屍體,並用此來偵訊島倉,希望他能認罪。

因為當時刑訴法剛起步(?)而且警察嘛,所以整個過程充滿了非常自由心證的自由心證,加上其實日本人口在那個時代沒有非常密集,所以要搜查人證與物證時,困難很大,找到了也只有指紋可以直接證明,或是靠人證來間接證明。
所以整件事情就是這種薛丁格的心證中構成的。

1917年大正6年,初審,島倉推翻了所有偵訊證言。

-我沒有偷書,出版社主任給我鑰匙讓我自由出入。
-我沒有縱火。
-古井裡的屍體骨架比家裡女傭的骨架還要大。(不可能為同一人)
-是警察威脅利誘,讓我簽下這些證詞的。

這些說法據信,應該是他的辯護律師告訴他,沒有直接證據,所以教他那樣說的。
因為死人不會開口,所以島倉方從這一側展開攻擊,指控檢方提出的證據力不足。

然而檢方後來調查了無名屍身邊的衣服碎塊,證實為失蹤時本人穿著,加上找出了失蹤少女的照片,推算出實際身高,與無名屍白骨比對,證實身高符合,無名屍可以透過這些線索證明是失蹤少女。

1918年,初審判決死刑。島倉堅持自己無罪,不停透過法律手段上訴,企圖透過二審改變死刑判決。

1924年,島倉在監獄內上吊自殺。

接下來是文春online的報導,聯合報網路有做一篇摘要:

日本「墮落牧師」借傳教士身份行惡 性侵殺人還偷聖經賣錢 | 聯合新聞網
內容也跟wiki大同小異,不過傭人少女的身分就要讀原文惹,我覺得。
 

總之先來看這篇:
窃盗、詐欺、少女を暴行し殺害…〈二重人格か冤罪か〉“強盗のような顔をした”「伝道師」の謎の事件→偷竊、詐欺、侵犯少女並殺害,「雙重人格的冤案」「長著強盜一樣的臉」傳教士神秘事件

「あの人は獣になっていくじゃありませんか」16歳少女強姦致傷に問われた死刑囚が遺した謎 →那個人已經變成野獸了嗎? 強姦16歲少女的死刑犯殘留之謎

因為這起事件的犯罪者身分是傳教士,所以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而且在初審時,島倉在法庭上露出狂暴的一面,讓許多人印象深刻,成為大正時期最多人關注的案件之一。文春這篇報導開頭就提到,島倉在二審進行時自殺;因為沒有明確的少女殺害證據,所以輿論上有很多島倉被冤枉的說法。

這邊把前面都沒有提過的資料整理出來:

1903明治36年,山梨地院竊盜罪;1904年山形地院、奈良地院皆判決竊盜罪;出獄後1907年明治40年,京都地院竊盜罪。(地方裁判所私翻成地院)

明治42年1909受洗成為傳道士。

明治45年1912年縱火詐領保險金,大正3年1914第二次,同年第三次,用這些錢蓋了獨棟大屋並與妻子勝子同居,過著奢侈的生活。

女中事件:

大正2年1913,林音吉氏之妹林貞氏(報紙上有許多寫法,統一採全漢字寫法)在島倉家學習禮儀(女中的委婉說法?新娘課程?),遭到強制性行為,並確認罹患性病。林家與島倉家決定和解後某天,林貞氏下落不明,隔年下半,在距離其居處約300多公尺的古井中發現身分不明的女屍。報紙一般都認為是絞殺後投入井中。
至於林貞氏早期事件的證詞由介紹林貞氏的逢坂牧師提供:

林貞氏的叔叔林音吉出面要求島倉面對,最後三方決定用100日圓和解,或許島倉就是不甘心才會動手的吧。

這位受害人的名字寫法大致如下:「貞子」「お貞」「てい」「テイ」

認為這件案子證據不足的關係,還有另一起報導:有一名女子在離婚後,被其前夫絞殺後扔入井內。報導據此打擊了警察的威信,認為只是為了爭取業績,就胡亂逼人認罪。

在法庭上,無名屍的頭骨被帶出來做為證物,島倉還是堅持自己的說法,導致法庭陷入僵局。後來檢方受命重新到起屍現場做鑑定。

鑑定過程,討論起16歲女性會不會長陰毛,還有這具白骨以16歲來說會不會長得大太了之類的。

然後文藝春秋上開始筆戰:到底島倉儀平是不是被冤枉的?

島倉在初審的時候,也開始改變態度,主張因為警察的威脅利誘,才會簽下那些證詞,並不斷向警察、檢察官、法官等人送出請願書或各種文書信件。也在這段時期,島倉在法庭中會忽然暴動或大叫,讓法庭裡的眾人啞口無言,有時候連看守他的警察也會被嚇到,甚至過了快三十年還是能找到類似的記載。
或是會嚷嚷著你這傢伙,難道忘記當初讓我親吻蠋髏的事了嗎?你這看不起人的傢伙!等等話語。
總之到最後還是堅持否認一切,甚至還不惜保持沉默,也拒絕作答,讓整個審判完全停滯。

後來初審死刑判決後,島倉不停主張有利證據被藏起來,要求警察出來面對,甚至哀求就那麼一句話便能拯救他的性命。
二審上訴期間,也依然在監獄中不停寫信寫請願書,主張自己的無辜,主張有證據被藏起來,主張警察粗暴的搜索損害了他的權益等等。
二審維持原判,雖然不知道是在判決書正式下達之前還是之後,島倉自殺了。

島倉是趁著看守不注意時上吊自殺,遺言表示我在主前是有罪的,但我並沒有犯法,卻因為這樣而招來了死亡等等。
在他的房間中留下大量文件,多半是訴諸主事警察的怨恨之語,還有四樣遺書:遺言、警察、律師、法官們各一。
法官不是神,不知道自己做出了錯誤的判決,如果維持原判,我會詛咒法官。這樣對法官說。
那個警察藏了重要的證據文書,才會讓我得到這種判決。對律師這樣說。
到最後依然主張自己被警察誘供。
在他的死亡報導上指出,妻子沒有出面認領遺體,是律師收斂。

後來諸多記者針對這起事件做了深入報導,並以「冤罪」為主題在報紙上發布長篇報導。
大綱是沒有具體直接的物理證據,只有人證與心證這些含糊的證據,警察也因為他是個前科犯,就認為一定是他做的,明明林貞氏與縱火案都有很多疑點,警察就在偵訊期間,把他關在拘留所,踹他、揍他、對他潑馬糞、撕開他的衣服,甚至是用菸燙他地拷問,藉而誘使他招認。
在這起事件後,根據顏九笙老師的考據,該位主事警察後來從警界離職,轉到讀賣擔任社長,也就是甲賀三郎連載支倉事件的報紙。

據此,一些文人曾與甲賀有過一段對話。

作品は事実に即してリアリティーのある秀作という評価だったが、作者の甲賀は「文藝春秋」の同年12月号の「探偵術座談会」に出席。ここにも来ていた菊池寛、尾佐竹猛と次のような問答を交わしている。
菊池 しかし実際、あなた方の感じでは女中なんかを殺すのですか。
甲賀 どうも殺しているのじゃないかと思いますけれども、しかし非常に……。
尾佐竹 あれは骸骨が証拠物件になって法廷に出ていました。その骸骨が被害者の骸骨なりしや否やという鑑定が非常に難しくなっていたです。
菊池 本当から言えば、証拠不十分というわけではないのですか。
甲賀 そうではないかと思いますね。素人考えだけれども……。

文春online兩篇報導的採用文獻↓

【参考文献】
▽森長英三郎「史談裁判」 日本評論社 1966年
▽海老沢有道「日本の聖書 聖書和訳の歴史」 日本基督教団出版部 1964年
▽御園京平「活辯時代」 岩波同時代ライブラリー 1990年
▽田中純一郎「日本映画発達史Ⅰ活動写真時代」 中公文庫 1975年
▽「日本近現代史辞典」 東洋経済新報社 1978年
▽御手洗辰雄「伝記正力松太郎」 大日本雄弁会講談社 1955年
▽「小原直回顧録」 小原直回顧録編纂会 1966年
▽三宅正太郎「裁判の書」 牧野書店 1942年

20180424

新增OBS實況聊天室操作

OBS在318發布新版後,功能跟我找到的文章不一樣了,寫一下翻譯步驟。
不附圖因為我懶。

1. 進入這個網址 http://www.nightdev.com/kapchat/

2.開啟OBS

3. 按下INSTALL FOR OBS

4. 在OBS左下角新增一個場景,可自由命名,
新增以後在右邊一格的來源按下新增,選擇瀏覽器

5. 以下是該網址本身的操作:

5-1. 要你安裝OBS,直接按下一步

5-2. 這裡要認真填寫:

5-2-1. 第一欄是你的實況網址後面的帳號
5-2-2. 讓舊的聊天內容自動淡出
5-2-3. 聊天內容會存在30秒後再消失 (預設,可以自由修改秒數)
5-2-4. 如果聊天室有啟用BOTS,並希望顯示的話可以勾選,這裡預設是不會顯示的
5-2-5. 大型實況建議勾選,避免聊天內容擷取。(待測試)
5-2-6. 聊天室的主題選擇,如果喜歡花俏一點可以挑選自己喜歡的。
5-2-7. 都設定好了可以按下下一步,
※之後有想要變更這裡的設定就要每次回來調整

5-3. 把網址複製起來~貼到「屬性」瀏覽器的「網址」,
並將「寬度」與「高度」分別設置為300與600,回到網頁按下下一步。

5-4. 複製這串CSS碼,同樣貼到「屬性」瀏覽器的「CSS」,
回到網頁按下一步確認無誤後可以關掉網頁,但是記得存書籤。

5-5. 好了之後按下確定,這時會看到OBS預覽 畫面出現紅色框框,
拉動紅色框框到你喜歡的位置,就可以開始測試OBS的實況效果了!

20180129

誦經這回事

2022更新:

把這幾年接收到的資訊整理一下。
其實真的很怕越念麻煩越多可以不要用念的。
因為有個說法是聽到聲音會聚集過來,尤其是在開車的時候。根本是移動式普渡裝置,放得越大聲吸得越多。
所以建議在家或是小聲念誦或默讀即可。
退一步就是用抄的。有線上抄經網站,不宣傳自己找。如果實體抄的話呢?
可以帶去附近的廟拜拜時,跟金紙一起放桌上,表達想把這些東西跟金紙一起燒化。以及自己想把這些經文累積的功德迴向給誰或什麼事等等。把整個廟的神都拜完一圈,就可以回來詢問主神是否行政手續已完成,問完把自己的護身符拿去過爐,再把金紙跟經文一起燒掉即可。
關於網路上是否可以燒的討論分成兩大派,我是支持可以燒。因為以前沒有印刷術,識字的人已經很少了,書就更少了。所以抄經文是為了分送給其他想讀的人。現在現成印好的經文堆在廟裡都沒人要拿……(。)
另外也可以不要用全新的紙來抄,用回收紙抄就好。佛菩薩還比較高興現代人珍惜字紙呢。
另外有一個說法:其實無形很喜歡燒掉的紙。基於把抄完的佛經堆在家裡也是讓紙慢慢腐敗發霉被蟲蛀,這也是一種褻瀆的行為,我還是覺得拿去正廟燒吧。這邊沒有推薦的廟,只要自己待著覺得舒服的廟就好,或者是城隍廟與東嶽廟,這兩位司掌陰陽生死的神明廟宇。
大概是這樣,要信哪些說法看自己決定,我把我自己的意見提供出來,供各位有緣人參考。

 

先說我不是佛教徒,我只是有些私事所以求助佛教經典而已。
所以這篇文章只針對那些想在家唸經又多所顧慮的人而寫。
聽說這樣寫寫會幫助到人提升功德……
哎,真的有功德的話迴向給我的累世業主菩薩就好。
從小被整到大都被整怕了。

先說這是我的個人經驗,隨時會修改,也不要拿這篇去問什麼師父。
我不是師父,我只是一個從小被無形整到大所以求助佛經的小可憐而已。

1. 在家誦經需要有什麼基礎禁忌?
廁所、夫妻房、床上禁止,其他隨意。

2. 唸佛經有什麼姿勢嗎?
我、還、蠻、隨意的……(小聲)
都趁機做一些不影響誦經的暖身操。
不然一邊誦經一邊掐手不讓自己睡著還蠻痛苦的。
一直低頭看佛經我的脖子舊疾也會發作。

3. 有什麼需要事先準備的嗎?
坐墊。跪在地上好用,也不會直接把佛經放地上顯得不尊敬。
還有水,唸久了口會渴。
其他該做的事趕緊做一做,不要讓人事物中斷你唸經。

4. 不慎被中斷怎麼辦?
間隔一小時之內的話,開經偈誦一遍之後繼續。
間隔超過一小時的話,從爐香讚重新開始再接續中斷的部分。

5. 唸什麼經都可以嗎?
我目前誦讀的是地藏本願經、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跟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經。
偶爾還有佛說阿彌陀經。
說沒事也是打誑語,不過關於這點只要記住一件事:

無形們聚集過來聽經,是他們有求於你;
因為只有你可以誦經,但是他們辦不到。

所以覺得周圍氣氛不對勁,可以唸到一個段落,直接警告周圍離你遠一點。
不然嚇到你不敢唸下去,以後大家都沒得聽!
另外我的誦經也是事先請佛菩薩做主過,這經文唸誦的功德不是迴向給周圍無形,而是指定給特定無形的,可能也是一部份原因吧。

6. 那誦經前後該說什麼嗎?
我都是唸請佛菩薩慈悲,佛弟子XXX在此誦經一部迴向給此世及過去世累劫債主菩薩,祈求他們早日脫離生前死後煎熬,並六道輪迴,投身佛菩薩蓮壇前聽經聞法,靜心休息。
大概是這樣的內容,所以靠過來聽的無形聆聽之後會累積功德,這些功德就讓我迴向給自己的業主菩薩了—–理論上。

——我也很希望理論上是這樣沒錯。

我不知道那些命很硬不信邪的人的是怎麼安然活到現在說自己不信邪的。
至少我自己小時候睡時無事但是睡前反轉,成年以後更是被討報得到現在半夜都不太睡覺,硬生生就從作息規律的好學生成了只夜貓子只敢在天光亮起時入眠。
我也很想安心一覺到天明啊——(嘆息)

7. 強調一下,這些無形眾生是真的需要人念經給他們聽的,尤其唸比抄更有效。
無形看起來有很多很厲害的神通,但是就是太方便了所以就沒辦法認真修行(欸)
然後不厲害的無形像我們很怕的鬼,連去摸佛經都沒辦法了更何況要去讀誦。
所以我們人類一旦讀誦起來,對他們來說就像沙漠遇綠洲——有緣又得救。
想想在這種情況下還嚇你就不對了對吧?於是就儘管恐嚇他們敢嚇人就沒得聽吧。
另外有聽說有些師姊師兄,碰到討厭的無形來煩,馬上平常唸慣的真言一下去。
嗯。
一覺到天明,棒棒der。
所以念經在哪唸都沒問題啦。(強硬結束)何況廟周圍更多有求於神明的無形為什麼敢在那裏唸我才覺得對方很有勇氣。

總之這篇文章就這樣,有意見可以提提,要打聽事情請私下來信。
本篇不定期更新。180119初更。180129二更。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摩訶般若波羅蜜多(三稱)

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摩訶薩(隨意多念)

金剛經般若波羅蜜經;民初=江味農校定版;台南:和裕出版社,2016年。
www.pubu.com.tw,關鍵字:能仁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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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網路看的版本都跟我手上的書面版本不一樣我都要思覺失調了。
看懂文言文,或是自己念一遍金剛經就會知道這串文言文的意思了。
什麼?一遍看不懂不會看第二遍嗎?

(220606)反正我每次都有看沒有懂。

20151113

富蘭克林消失的船隊

先扔筆記而已,其他就,先放生(幹)
唉唷我一邊看星海的虛空實況一邊來寫的,沒有認真的長文不能歸責於我(拖走)
對了因為想尊重其他人的著作權,還有這文章已經夠長了,所以這篇文章並非圖文並茂,還請見諒★



Sir John Franklin and Lost Expedition in search of Northwest Passage
(完整的名稱像這樣?)
約翰富蘭克林爵士與消失的西北航道探索船隊。

前情提要一下,自從確認地球是圓的以後,很快就有人基於經濟需求發覺穿越北極【圈】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與最少的航程繞過美洲前往太平洋。雖然南極圈的經濟需求沒這麼高,但是基於人類想要探索一切的好奇心,就同時展開了對南北兩極的探索。自然,這條名為西北航道的北極圈路線較能引起人們的興趣。
所以在1845年,英國海軍政府派出了兩艘船,皇家海軍幽冥號與皇家海軍驚恐號(Her Majesy's Ship Erebus & HMS Terror),由約翰富蘭克林爵士為總指揮,幽冥號船長為James Fitzjames(當時才剛在鴉片戰爭立下戰功),驚恐號船長為Francis Crozier(愛爾蘭人,富有極圈探索經驗),兩艘船總共130人的船隊,裝備上當時最新的裝備跟設施,浩浩蕩蕩前往加拿大北部的島嶼群中,立志穿越此地,來年在阿拉斯加與英國海軍聯絡。
他們帶上了三年的存糧,在格陵蘭做最後一次載貨、聯絡(以及遣送不適格的水手),進入島嶼群最後一次與其他人類連絡是在路上遇見兩艘捕鯨船,自此以後。

除了依努特人的證詞,再也沒有人見過任何一個活著的人。(´・ω・`)

因為帶了三年存糧的關係,英國海軍到了1848年才連續派出船隊搜尋這兩支船隊的下落,據說搜索時耗費的人力物力時間金錢,其損失遠比這兩支船隊的損失還慘烈→但是這部分我還沒考據就是了(´・ω・`)
於是從1848年至1854年,英國上下都在熱烈關注這起事件,並前仆後繼地出動一支又一支船隊,在加拿大北部搜索這兩艘船的下落,卻幾乎可說是一無所獲。到了1850年代,克里米亞戰爭爆發,英國有了新的關注對象,這個搜索行動便漸漸冷卻下來了,海軍總部在1854年宣布船隊全員已罹難。
在這之後的搜索行動,幾乎是約翰富蘭克林的妻子,Jane Franklin四處奔走所發起的。他是一名相當有錢有權有勢的名媛,他堅信自己的丈夫沒有死,或者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所以比較有名的搜索行動,除了是探險大手率領的船隊以外,幾乎都是以他的名義私人發起的船隊為主。

那麼這些船隊有什麼收穫呢?

其一,在Beechey Island,他們找到了三座水手的墳墓,經過研究,發現這些都是自然死亡的水手,不過除此之外並沒有找到任何訊息。其二,在Beechey Island以南的King William Island,當時還以為這裡是陸塊,不過確認是島嶼的同時,在島嶼南邊找到一個其他探險家留下的記號用石堆,他們在石堆裡找到了一個保存用錫罐,在錫罐裡有一張海軍配給的制式化表格,這就是目前唯一找到的,船員留下的手記。(其實還有一張不過我們稍後再談。)
接下來都是骨頭、遺跡、一些民生用品,但是沒有任何人找到船或更加決定性的全滅證據。
其三這個很值得獨立出來講,總之有個探險家在這一帶到處問人,終於問到一群依努特人,他們說有看過白人,然後也看過餓死的白人,
甚至還看過吃自己人的白人。(´・ω・`)
因為當時英國自豪日不落帝國,吃人這種非洲野蠻原始黑人才幹的事情,英國人才不會幹咧!!!!!(´・ω・`)而且大家都在說約翰富蘭克林是吃靴子的人,這下子還跟這群船員一樣成了吃人的人,怎摸可以!!!!!(´・ω・`)
所以在寡婦Jane的全力操作下,這個問到這句證言的探險家Rae晚年淒涼,似乎還飽受羞辱,直到20世紀才開始有人著書替他平反,認為他是被遺忘的極地英雄之一。

到了二十世紀,基本上會來找這兩艘船的都是出於歷史、人類學的興趣,還有實踐科學應用的機會,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們終於確認確實有西北航道,北極極點只有海沒有陸塊,但是結冰期太長了,人類根本無法使用,或者說使用的成本太高了,如果勉強使用的話,反而得不償失。
不過大家都知道,二十世紀末期,溫室氣體增加,地球暖化,極區的冰山冰棚、世界各地的冰河急速融化(考慮到這些東西的移動速度跟現在的融解速度,說急速還太過委婉),所以西北航道只要裝備現代破冰裝備(概念跟實用出自19末20初,現代則是核能破冰船較多或為主?)就能輕鬆通行。各個在極圈有領地的國家,或者離極圈較近的國家都露出極大的使用興趣,不過加拿大卻獨排眾議,堅持西北航道穿越其國境北部的部分是其內水,無害通行權無效(相關法律問題請咕狗此關鍵字與國際海洋法,否則我好害怕這篇會離題到到我看完所有實況都寫不完)——當然啦,其他國家想鳥他才怪(´・ω・`)
所以加拿大為了主張這裡是內水不是領海,開始對這個區域做積極的探索跟維護(想知道國際公法的海洋法慣例請ㄍ(以下省略)),並在90年代將兩艘船納入Canada Parks(加拿大國家公園管理處之類的)管理,試圖當作歷史文物搜索與保護之。
那如果有關注國際花邊新聞,就會注意到在2014年,他們終於在King William Island北邊的海底找到了疑似Erebus的船隻遺骸,在今年2015,他們順利派遣船員下潛,對船隻做了簡單的檢查跟搜索以後(總之就是拍個照表示到此一遊),把船鐘從船上帶來了,如果我沒搞錯的話,現在應該還在巡迴展覽中,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調查看看。

......天啊我當初寫這篇不是要講這個耶,結果越講越多是怎樣。
不過我在意的東西真的還沒寫到,只好含淚現在開始。

把經過大概在英文維基上讀完以後,因為依努特人證詞集從AMAZOM買回來需要時間跟金錢(我還在等虛空之遺典藏版謝謝),就繼續在咕狗上尋找更多的免費文獻,尤其是針對搜索所得的東西。
當前雖然沒有確實找到超過一半的船員屍體,但是當年的依努特人表示,他們曾經看過一批餓死的白人,也去過被他們拋棄的營地,還有帶回好些充滿紀念性質的小玩意。在尋獲訊息的King William Island上,也沿著他們可能的行軍路線,陸陸續續找到不少無法辨認的屍骨。
我感興趣的就是這些片段的情報,所以認真找了好一陣子XD

先來談船員手記吧。
手記在wiki有超大優化畫面掃描照,有興趣的人可以按照我寫的英文在英文wiki找一下,總之這張制式表格上半部是許多橫線,讓皇家海軍船員可以依序寫下船的名字、日期、簡報內容等,下半部則是六國歐陸語言寫著,若拾獲這張紙請送還英國海軍總部,並告知拾獲日期地點等內容。
於是在紙條上半部,寫的內容是現在是五月,船隊經由哪裡去了哪裡,現在停在哪裡,由約翰富蘭克林指揮船隊,一切安好(All Well)——我第一次讀的時候,發現這兩個字特別好認還嚇了一跳,對了全文書寫體,想要挑戰的人可以嘗試看看。

接下來手寫內容則寫在四周的邊緣(Margin),內容則相當......不吉利(Ominous),大意是富蘭克林爵士在上張紙條的書寫日期過一周後過世,船隊被凍在海冰中動彈不得,軍官損失37%,一般水手損失15%,目前僅剩105人,於是兩名船長決定棄船南行,想要抵達英軍在更南邊陸地的駐紮地等等。

22/5/4更新

至於還有一張書面便箋,其實也是同樣的內容,只是放在了不同位置的訊息罐裡。有些人根據這兩張便箋的存放位置,推測他們確實在威廉王島西側受困、動彈不得,但沒辦法確實分析出受困位置。

來自船上的書面訊息到此斷絕。

然後剩下就是那些想要領取賞金的探險隊的事了。他們盡可能準備萬全,到處在部落打聽有沒有看過一群白人的消息,然後從他們所說的方向往北去找。

 接下來的資料很模糊不清。

有人找到了人吃人證言以外的東西:一艘小船。

這艘小船在威廉王島上,船上有一堆跟求生完全無關的物品以及武器,還有兩具骷髏。關於這艘小船的照片我一直找不到,只能透過書面資料來想像。雖然小船裡有一些打上名字縮寫的貴金屬裝飾,但是看起來都不符合骨骸的身分,只能當作是當初從船上帶下來的東西。

於是,除了前期病逝的水手,還有這兩具骷髏,整支探險隊,無人生還,連屍骨也找不到。
近期加拿大已經順利找到Erebus與Terror的沉船地點,應該是根據當地海流推測,船隻當時受困在海上冰河裡,不可能離開那片海域,所以集中搜索後尋獲。 
為了保存海底遺物的現況,加拿大政府做出不打撈這兩艘船的決定,不過為了證明這兩艘船就是 HMS Erebus & Terror,他們派出船隊下去探索並直播,帶回了船鐘與大砲等物,證明了這兩艘船的真正身分。

同時也結束了這個歷史謎題的一個階段性議題:到底這兩艘船究竟消失何處。
至於更進一步地,這兩艘船的船員究竟命喪何方,大概就是個歷史謎題吧。 
後來我就跑去看Donner's Party的wiki了,改天有空自己整理一篇。
因為這個事件雖然很有名,但是當事人在生還後持續沉默,搜救人員的紀錄也不多,我主要都是靠wiki提供的內容在研究這個事件。
中文部分的記錄很少,有些東西我覺得為了獵奇也過於聳動,還不如自己整理。
先這樣囉。
(22/5/4結束)



寫到這裡我就累了啦XDDDDDDDDDDDDD
累到想去整理房間也不想繼續寫了!(幹)
那就先寫到這裡好了,附上參考資料正好結束這一回合。

一個研究者?的blog,寫了很多有趣的雜談,本來想講講他寫的文章才特地寫這篇的說。
http://visionsnorth.blogspot.tw/2013_07_01_archive.html

英文維基對於這個歷史事件的記載,可以先掌握基礎資訊再繼續查詢進一步的調查。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anklin%27s_lost_expedition

加拿大百科全書,讚!圖片用得超美(重點錯)
http://www.thecanadianencyclopedia.ca/en/article/sir-john-franklin/

基本上我已經忘記我都看了哪些網址了所以當作我只有看這些吧(幹

啊對了,丹‧西蒙斯的【極地惡靈】(The Terror)大★推★薦★
結局神展開,對驚悚神秘沒有興趣想看紀實小說的人可以不用太計較結局,因為這篇有趣的地方在他非常細膩地描寫在極地討生活有多殘酷,保證看完以後只要出國就會對每件事都計畫周詳,因為整支艦隊的遭遇實在,太考驗人性了。堪比舊約聖經之殘忍。(←)
想要體會極地生活可看看,嗯,去不了北極至少可以看看別人的北極。
總之先這樣,我好累喔。掰。

20150526

斗六蝙蝠記

對我來說這件事已經結案了就寫下紀錄,順便給後面的天涯淪落人備忘一下(´・ω・`)

總之冷氣掛了,昨天修冷氣的撬開冷氣結果掉出一隻蝙蝠。
我家常常撈到野生的迷路蝙蝠所以我一如往常,抓起放窗台。
結果蝙蝠沒有飛走。
一個晚上看了很多次還是沒有飛走。中間偷偷戳他還是沒有反應。
最後午夜時分,雖然我很想裝死、超想裝死、N想裝死,還是打開窗台一看。
小東西應該是走了,之後還要念心經。(?)

但是小東西底下有個小小的影子在蠕動

蠕動。

接著就是兵荒馬亂的菇狗跟衝出去買牛奶,雖然事後才發現要買保久乳。
是的,那是娘親帶著小孩來冷氣邊邊躲雨還過夜吧……中間的不想再想下去了。
中間我也期待過娘親還活著不過都被我翻肚肚了就、唉。
然後母子就被分開安置了,小東西主要都待在我手上。
快點稱讚我昨晚只用一隻手打字速度沒NERF!
不過折騰到三點,從搓細的棉花條到吸管到針筒,小東西都不喝。
中間仰賴好碰友們的幫助,確認網路上可行的文獻就那麼多,電話打了簡訊傳了表單填了。
總之還是得睡覺,所以小東西就睡紙盒了。

今天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先餵腿排(幹),然後膽顫心驚去看小蝙蝠。
還活著,但也一樣不吃東西。
等到了九點多,確定是蝙蝠資訊網站的電話上工時間,才又打電話過去。
對方指示我現在的後送處,除了台北宜蘭台南,還有嘉義的觸口自然教育中心
所以又打了電話過去,對方表示負責人不在,但是可以代為留言。
於是留言完繼續等等等,到了中午負責人終於回電,告訴我可以聯絡黃金蝙蝠生態館,位於北港,雖然一樣遠不用走山路到雨也很大的嘉義。
打來這家,對方聽了我的地點,直接告訴我,雲林縣政府的動物防疫處有專人可以接手小蝙蝠。

最後我成功把母子二隻送到了防疫處,特殊任務:護送蝙蝠結束。

感言?
人善良幹嘛啊……

20150421

RCA案判決書新聞稿

來源:word檔直接下載注意。
學業因素要看一下,不習慣法院排版與標楷體所以自行排版。
以下省略雙方之辯論過程,直接從得心證之理由開始。


20140426

「智慧局草案爭議」回應

若欲轉載本文請轉貼本文連結即可,感謝。

日前智財局針對著作權法草案召開公聽會後,引發許多人矚目,後來在其中一處討論中,有人統整出此份雲端檔案:智慧局草案爭議,出處:點我

由於今日有幸,筆者向預備提出「南港學者版著作權法草案」的智財法專門老師們提出了這兩國的條文,請教他們的意見。(※註:目前該草案仍在內部討論中,尚未正式提出,歡迎各界指教。)

下面的回應是筆者請益以後統整的看法,並不完全等於這些老師的意見,還請注意這一點。

首先,要討論這個法條得先回到人格權本身的爭議,點我至另一篇文章,在此可簡單扼要地說明:美、日、我國均因國情法理不同,對於雇傭關係下的著作權歸屬,各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若欲將他們二國的法條直接引進我國的話,會引發更多問題。
首先,美國法理上認定著作權本身為一完整權利,沒有著作人格權或著作財產權的分別,如果要完全比照他們的法律重新設置,會與現存的大陸法體系條文產生衝突。再者,日本的法條則是在實務上不可行,因為在我國另一「公司法」中,承認「一人公司」的存在,所以就算在第十一條中加上法人的限制也形同虛設。
最後本文本中要求智財局重視著作人固有人格著作權(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的部分,就回歸到上述文章中的爭議:「人格權在法理上應跟從大陸法系,或者英美法系的見解?」於本文不再贅述。
以上是筆者針對文本本身所提出的回應。

筆者希望,有心關注此議題的讀者讀完另篇文章與本文後,可以一同集思廣益,思考人格權的議題於我國著作權法中該如何解套,才能達成勞資雙方皆能受益又能制衡雙方的結果。

從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看著作人格權問題

如欲轉載本文請直接轉貼連結,感謝。

本文要旨為簡單扼要地從法理與例子向大家說明,為什麼著作權法中人格權問題目前在我國是處於「無解」的狀態。
首先要說明的是,英美法與歐陸法是兩個壁壘分明的體系,雙方在人格權上的見解也是同樣的狀態。歐陸法體系承繼康德與黑格爾對人格精神的見解,認為所有創作都是來自人的精神產物,是同人權一樣,神聖不可侵犯。英美法體系則服膺洛克的見解,認為付出勞動者即有獨佔勞動的果實的權利,所以在這當中沒有區分人格權或財產權的問題,著作整體即視為一個完整的財產看待。
這時候,就要問一個問題了:那我國呢?我國的著作權法是學哪一邊的體系?
所有學者都能篤定地告訴你一個答案:「都學」。
例子就是現行條文的第十一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
第一項: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第二項: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第三項: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劉孔中老師對於這條文有個簡要的說明:
第11、12 條的規定是一項奇怪的妥協,一方面帶有大陸法系創作人才能是著作人的色彩,但是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考慮雇用人雇用與出資人出資之絕大多數目的在於取得產出著作物完整的權利(下略)。
他所指出的部分,正是著作權法同時混雜了雙方體系所產生的問題,大陸法系強調人格權絕對不可自著作人身上割離,英美法系認為最終付出最多資源的雇主才能擁有完整的著作權。
至於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前面就說了,目前無解。
這是一個需要大家集思廣益來解決的問題,地方的著作權法需要勇者。

引文出處:著作權法宏觀修法之比較研究(Comparative Study of Principles for de Lega Ferenda Copyright Law),劉孔中,台灣:智慧財產評論,第十一卷第二期,1-56 頁

20140418

網路上的六度空間故事

原噗
(@http://www.plurk.com/xelloss90)
朋友在打工的咖啡店(景美的伯朗咖啡)撿到一疊草稿+原稿
內容是地球へ,戰國Basara,鋼彈OO,
推測遺失時間應該有四年以上(炸
線條跟畫面都很美,應該是個高手!


●發噗之後開始透過畫風與題材找人。
已經摸到原作者的噗浪,不過上次登入日期是4/8,朋友有請別人看能不能透過別的管道聯絡到本人,可能沒那麼快@@
比對成書與上面的翻拍,上面奔向地球那幾張好像是試印稿,畢竟台詞也還沒填完,跟書中的台詞也有點不同 
※原噗作者跟著把辨認用照片刪除了



●很快就透過轉噗找到了。
(@http://www.plurk.com/zenetsuzuki)
因為太逗趣了,所以貼一下對話,內有髒話請包涵,不過身為換帖我還真不知道他哪時偷偷出了地球本,謝謝噗主,也謝謝KAKI轉了原噗所以才有這個美麗的誤會(?),謝謝關心的大家 
謝謝大家,我有轉達他可觀的轉噗&讚的數量XD,會請他確認存貨,也會push他努力完成本子,但現在比較優先的是想辦法生出團兵的插圖 如果排班順利的話他會出現在團兵only,因為不好意思打擾原噗主,所以我會請示一下噗主該如何在不造成困擾的情況下讓許願池(無誤)聽到大家的願望,再一次謝謝大家
 http://images.plurk.com/dkgHKEeKCMopPnROStztc.jpg
http://images.plurk.com/1QmxksV2MSIKGw0cz6FIrU.jpg
http://images.plurk.com/1P5svjoaNxOlN0OcuxTw4m.jpg


●失主跟著出面了。
(@http://www.plurk.com/KKlyn)
謝謝大家,我是作者(跪) 網路真是太神奇啦!!! 當初00因為無力重畫分鏡後來就沒出了,懊惱了非常久,因為腳本是我自己最喜歡的一次,即使過了這麼多年看到電腦裡的文字稿還是時不時會心痛,這次看來真的是天意無誤,我也很樂意順應天命把它畫完!
是說因為一直都畫冷門作,這幾張草稿以轉噗數來說應該是我至今最多人看過的作品吧XDDD 附上當年唯一一張試描線的稿子,謝謝大家熱心協尋!!!
http://images.plurk.com/3tua3VXK6Kst0BFgKd3OU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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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故事結案惹:P 感謝收看:P

20140316

As not to live alone

剛才看了《八美圖》這部電影,中間的女傭唱的歌,搜了一下沒找到英文版歌詞只好自立自強KEY了一遍^q^
這部電影就是歡樂地曬美女,哀傷地演眾生相,值得一看。

As not to live alone
We live with a dog
Surround ourselves with roses
Or worship a cross

So as not to live alone
We choose make-believe
Loving a memory
A shadow, any old thing

So as not to live alone
We live for spring
And when spring is gone
We live for next spring

So as not live alone
I love you and I'll wait
It gives me the illusion
That I'm not all alone

So as not to live alone
Some girls love girls
And some boys
Marry other boys

So as not to live alone
Some have children
Children who are alone
Like all children

So as not to live alone
We built cathedrals
Where all the lonely souls
Hang on to a star

So as not to live alone
I love you and I'll wait
It gives me the illusion
That I'm not alone

20130605

【轉載】無架構的暴政

今年湊巧讀到別人印發的紙本版,所以留一份網路版在自家地盤。
自己轉載的理由跟做不做、支不支持社運無關,只是因為他很深刻地點出所謂小圈圈是怎麼一回事而已。
個人覺得這篇分析比所謂的「潛規則」還要剖析得更加淋漓盡致。(130605")

本文原出處:丘上行路,無架構的暴政

20121124

Military Ranks Notes


121124"
從估狗手滑到英維基波波,從波波手滑到Lieutenant的介紹,又手滑到SIC的介紹。
--離題一下,大概是先修英文,還有大學時念了一點德文的關係,現在看到純正拉丁系單字會馬上認出來,然後有點想崩潰,原因無他,很長很難背,而且拼音規則和這兩個日耳曼語系的沒啥共通……啊啊真的離題離超遠。(真擔心這個字背下來就此跟Deutschland搞混。)
隨便翻一下Lieutenant跟SIC的簡介,至於為什麼只翻這兩個我覺得已經司馬昭之心了(爆炸)。然後,嗯,哪天再乖乖學一下完整的軍階表,還有背一下單位表。

Lieutenant=Lt, LT, Lieut, and LEUT,中尉,軍官中較資淺的階級,不過在部隊中已算相當高階的等級。這個詞在消防隊、急救系統、保全(嗎?原文作security services)和警察中也使用著。
在其他類型的指揮階層中也會用到這個稱謂,通常用於指稱「次級指揮者」。例如「Lieutenant master」就是指在master之後的第二負責人。
在軍階或其他類似軍隊的指揮體系中,傳統上,中尉這個稱謂會有兩階,有時候會有更低的第三階。在歷史上,陸軍一連(80-225人左右)由一名「上尉(captain)」指揮,底下分成許多排,每排由一名中尉指揮。Second Lieutenant翻成少尉,First Lieutenant翻成中尉,最資淺的軍官就是少尉。海軍一般這階級都放在較小一點的船上,不過不會是船長;其中First Lieutenant,在驅逐艦或巡防艦上會被當作SIC或執行官或執行團隊的首腦看待,更大的船上就是戰略執行官(commander of the warfare specialisation)了,e.g. 超級戰艦的主角,不過他上面有船長跟二副,所以他是三副兼戰略執行官。空軍,空軍我真的看不懂了,等我看完空軍階級介紹,明明是資歷最淺的軍種搞這麼複雜幹嘛。
因為太難懂了,由下到上:Second Lieutenant,指揮或副指揮一個飛行作戰單位,過兩年才可以升到First Lieutenant,責任會變重變複雜一點,例如飛行員、導航員,或控管該區空戰者,嗯,有時候不只指揮一個作戰單位,而是負責一個作戰區域。更上去就是Captian,等級才等同於海軍的Lieutenant,這時候他的責任會隨任務型態改變,不過差不多就是指揮一個連的等級,還有繁雜到相當誇張的責任型態

終於可以來講2IC=Second in Command了。(←)
英軍都用在一營(Battalion)或一團(Regiment)的副手上,等同於美軍的作戰執行官。通常在營這位子是少校,在團的話是中校,在連是上校在擔任。在其他用法,總而言之,就是副手,偶爾也會出現3ID。
唔,我發現SIC只有我喜歡這樣打TAT 雖然也有在用不過2IC比較常見的感覺。

最後來個同場加映:可以快速上手的軍階對照表,單位我之後再去找。
看到這邊我發現其實北約(NATO=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也要學一下,各式各樣的理由,或者說該開始學一下Coneheads的飛機型態了